11 月 3 日 ,记者了解到,部分银行已完成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 。
“11 月 1 日上午,我在中国银行 App 中申请了重定价周期调整,由 12 个月调整至 3 个月 ,当天下午就收到变更申请已通过的短信提醒。 ”深圳的白女士告诉记者,“调整后,最近一个贷款重定价日刚好是 11 月 3 日 ,今天已经查到完成 LPR 重定价了,贷款利率降至 3.3%。”
10 月 31 日,工商银行 、农业银行、建设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发布公告,将从 11 月 1 日起 ,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,包括利率加点值调整和重定价周期调整。
仅可调整一次
“我原来的贷款重定价日是 6 月 11 日,本次将贷款重定价周期调整为按季度后 ,下一个重定价日是 12 月 11 日 。从还款计划来看,可以提前半年享受 3.3% 的利率,又省了 2000 多元。 ”江苏南京的卞先生告诉记者。
多家银行提醒借款人,每笔房贷在贷款结清前仅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 ,不得进行多次调整 。调整后无法撤销,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慎重选择。
多家银行表示,重定价周期不一定越短越合适。在贷款利率下行阶段 ,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可越早享受低利率;反之,在贷款利率上行阶段,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也要越早承受高利率 。
借款人可选择按 3 个月、6 个月、12 个月这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重定价。如借款人的贷款重定价日是 3 月 15 日 ,重定价周期调整为 3 个月,重定价日将调整为 3 月 15 日 、6 月 15 日、9 月 15 日、12 月 15 日。如借款人贷款重定价日是每年 1 月 1 日,重定价周期调整为 6 个月的 ,重定价日为每年 1 月 1 日 、7 月 1 日;重定价周期调整为 3 个月的,重定价日为每年 1 月 1 日、4 月 1 日、7 月 1 日和 10 月 1 日 。
调整时间略有不同
记者了解到,与中国银行基本同步 ,交通银行也已受理完成部分借款人的重定价周期调整。各家银行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时间有所不同。
以六大国有行为例,中国银行表示,自 11 月 1 日(含当日)起,借款人可登录该行手机银行 APP ,通过“贷款—房贷利率调整”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 。
邮储银行表示,自 11 月 7 日起,借款人可向该行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,符合条件的,该行将及时予以调整。
此外,工商银行 、建设银行、农业银行均表示 ,将不晚于 11 月 15 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。
其中,农业银行表示,对于重定价日选择为贷款发放日对日的 ,自 11 月 1 日 21:00 起,借款人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自助申请重定价周期调整;符合条件的,该行将于 11 月 5 日 - 6 日根据申请情况进行统筹调整。11 月 5 日(含)后提出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的 ,如符合条件,该行将在申请日次日完成调整 。
常态化调整存量房贷利率
11 月 1 日起,存量房贷利率步入常态化调整阶段。借款人可以将其贷款的 LPR 加点值与“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 +30BP”进行比较,如果借款人贷款的 LPR 加点值高 ,则可申请将加点值下调至“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 +30BP ”。
央行会在 1 月、4 月 、7 月、10 月的月末公布上季度全国新发放住房贷款平均利率,借款人可登录央行官网进行查询 。
如借款人所在城市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,则调整后的房贷加点值仍不能低于当地房贷利率政策下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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